市政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
TAG: 来源:成都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 发布日期:2018-07-22 16:22:34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成材协〔2017〕24号
关于转发成都市职改办《2017年成都市申报评审
工程技术市政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建材企业及有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2017年职称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现将申报工程技术市政工程专业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市域内从事工程技术市政工程及相关专业(包括市政建设涉及的道路、桥梁、隧道、机电工程、建筑材料、岩土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环卫工程、给排水、工程机械、城市燃气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经济管理等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市属单位和各人才工作站可以直接送审,区(市)县所属单位统一委托评审。
二、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初级职称的人员:
(1)在市政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 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一年,大学专科毕业三年以上的非国家统招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五年以上,经考察合格。
2、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
(1)在市政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获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四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两年,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五年,大学专科毕业七年(成人学历从毕业时间起算毕业年限,非市政相关专业成人学历,大学本、专科取得年限增加2年),经考察合格。
(2)参加国家考试取得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执业资格,具备上述国家规定学历,申报职称时可以优先予以评定。
三、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推荐表》(一式一份)。职称申报都必须有高一级职称或资深(三年以上)同级职称的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同行专家共2人推荐。单位推荐经办人员和推荐专家都要有签名和联系电话,评审专家和各级职改部门可据此直接联系考核。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
3、《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一式一份。
4.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必须本人签名)。
5.①“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式一份。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职务及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②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限3000字左右)。
6.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科研成果、发明专利、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创新、技术标准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文字材料和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出版论著等实体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论文不再作为申报评审的限制条件,但申报人员应该认真详细地准备和提供专业技术岗位业绩材料,以供评审专家考核。
7.其他证明材料:学历证明(2002年(含2002年)后毕业学历需打印学信咨询网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现任职称资格证,均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本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签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8.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委托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出具的委托函(一式一份)。
9.单位申报的需填写《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报名册》,同时提交有EXCEL文件形成的申报名册磁盘(一式一份)。
四、有关要求
(一)送审的相关表格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cdhrss.gov.cn/)首页-办事服务-人才服务-职称评审-资料下载专栏下载(请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使用2017年新表)。可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也可电脑打印。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报送的评审材料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各种表的各栏目必须全填,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必须写上“无”,非选择项目用笔划去。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印制,使用标准档案袋包装传递,并应详细填写申报材料目录。
(二)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精神,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单位属地化原则申报材料,申报时需提交企业工商注册、劳动合同。
(三)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证件、填写的业绩及所有内容(学历、资历、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材料)进行认真验证和核实,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的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将情况记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公开通报。
(四)各区(市)县人社局(职改办)、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在受理申报材料的过程中,要严格审查申报条件和确保申报材料的质量要求,认真核实相关情况,材料收齐后统一报送评委会办公室,原则上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五)评审通过的中级职称资格人员将由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审核批准。
五、申报程序
凡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后成都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秘书处。由成都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审查后,统一报送区(市)县人事职改部门和成都市工程技术市政工程专业职称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六、申报时间
评审材料受理时限为:2017年9月1日至9月25日。
报送地址:成都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秘书处。地址:成都市西华门街20号办公室二楼。联系人:黄顺芳、汤吉秀;咨询电话:办公室028-86692601、13668100296、13541321073。
七、评审收费标准
中级240元/人次;初级200元/人次。
八、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各级职改部门也要切实加强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电话:61888119(市职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