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出台新政 平板玻璃节能降碳三年攻坚开启 新玻网 新玻网
TAG: 来源:成都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 发布日期:2026-06-16 17:38:03
6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外发布,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9个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作出系统部署。
重点行业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规模大、强度高,是提高能效、压减煤炭、降低碳排放的重中之重。
据有关行业协会摸排测算,目前粗钢、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产能占比仍不足30%,部分行业还有超过10%的产能能效低于基准水平,节能降碳改造还存在巨大空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挖掘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潜力,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通知》,加强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将利用3年时间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应改尽改、能效碳效水平全面提升,为推进和实现碳达峰提供有力支撑,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腾出充足空间、提供绿色动能。
《通知》总体要求明确,到2028年底,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等工业重点行业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平均提高20个百分点,煤电行业力争提高15个百分点,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累计形成节能量1亿吨标准煤以上、减排二氧化碳2亿吨以上。
针对平板玻璃行业,《通知》指出要推动玻璃炉窑等重点装置节能降碳改造,推广玻璃熔窑全氧(富氧)燃烧、熔窑结构优化和高效保温等技术,加强高效低氮燃烧器、梯度复合保温、高辐射节能涂料等应用,实施清洁燃料替代,提高配料、熔化、搅拌、成型、运输等工序绿电应用水平,加快电机、风机、水泵、热泵、变压器等用能设备更新升级。采用低效玻璃熔窑、传统空气助燃及煤炭燃烧工艺的项目应加快改造升级。
《通知》还围绕资金支持、价格调节、政策激励、标准引领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了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的政策保障。
一是加强资金支持保障。加大中央投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核定总投资20%的比例给予资金补助,优先支持改造后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项目。鼓励地方统筹运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力支持改造项目实施,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多元化金融产品服务。
二是完善价格引导调节。明确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将现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整合为统一的差别化电价政策,在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不超过0.1元,加价电费用于冲减系统运行费用。
三是强化政策衔接激励。存量工业企业通过节能降碳改造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经核定后可作为本地区新(改、扩)建“两高”工业项目的碳置换来源。对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行业,支持碳排放强度优于基准值的企业获得合理碳排放配额收益。
四是严格标准引领约束。能效未达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限定值和基准水平的项目,应于2028年底前完成改造。持续完善重点行业能耗和碳排放限额、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等标准,及时更新重点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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