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 管理制度
TAG: 来源:成都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 发布日期:2020-09-25 15:50:11
成都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
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1、成都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责及工作人员配备情况
2、成都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会议制度
3、成都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重大活动备案报告制度
4、成都市建筑材料协会证章、文件管理制度
5、成都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6、成都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经费收取的管理办法
7、成都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工作人员聘用考核管理办法
8、成都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监事会(监事)制度
9、成都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办事机构规章制度
10、风险的管理制度
11、成都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联络(信息)员工作制度
12、成都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银行存款及现金管理制度
13、成都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会计人员交接制度
14、成都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财务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15、成都建筑材料行业协会行规行约
16、成都建筑材料行业协会行业自律管理奖惩办法
17、成都建筑材料行业协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
18、成都建筑材料行业协会理事会行业争议处理规则
19、成都建筑材料行业协会行业质量监督检查及处罚信息发布制度
20、成都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诚信自律遵纪守法承诺制度
21、成都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活动项目评估办法
22、成都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3、成都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档案管理办法
24、成都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加强建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25、成都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劳资和谐工作条例
26、成都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合同、协议管理制度
1、成都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责及工作人员配备情况
一、协会组织机构
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2、决定本会重大工作方针和任务;
3、听取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选举和罢免本会理事,理事应是团体会员的代表或个人会员;
5、决定终止事宜。
协会的执行机构是协会常务理事会,在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协会理事会设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和副秘书长。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建材行业的有关专家、学者为顾问,按照章程规定行使职责。
协会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协会组织机构设置和主要工作职责及人员配备情况是:
(一)协会组织机构设置
根据协会的宗旨和服务范围,成都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组织机构设置为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组织机构构架图):
会员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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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事 会
↓
常务理事会
↓
会 长
↓
常务副会长
↓
秘 书 长
↓
常设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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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 书 处 法律维权部 技术咨询部 信息服务部 财 务 部
(二)常设机构及人员
1、秘 书 处 何国惠
2、维权服务部 王亘(协会委托四川良木律师事务所律师负责维权部的工作)
3、技术咨询部 熊胜惠
4、信息服务部 李 觅
5、财务管理部 何国惠(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