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水泥、钢铁行业错峰生产落实检查情况通
TAG: 来源:成都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 发布日期:2018-07-22 16:30:40
根据国家环保督查组和四川省经信委、四川省环保厅和成都市经信委的要求,2017年10月29日、31日,成都市经信委会同成都市建材行业协会、四川省水泥协会及企业所在地经科信局,先后对我市水泥、钢铁行业错峰生产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检查,并对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了宣贯。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主要由市经信委新材处、市建材行业协会及企业所在地经科信局的相关负责人组成,市经信委新材处调研员唐荣、市建材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何国惠、副秘书长李采亦、四川省水泥协会何启源、都江堰市经科信局潘远游、彭州市经科信局陈科长等参加了此次检查。检查组分别对我市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四川亚东水泥有限公司、四川兰丰水泥有限公司、成都市长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都钢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内容,一是去产能工作限产落实情况,二是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措施,并将两者结合检查落实情况。检查主要采取现场检查和听取情况汇报相结合,对工厂生产现场及环保实施情况,检验检测手段(仪器设备)、原始记录资料等进行了详细检查,要求提供能够证明限产停产等工作落实情况的支撑材料,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等。
检查组根据国家环保督查组和四川省经信委、四川省环保厅和成都市经信委的要求,对企业前期错峰生产具体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通过认真检查,上述5家企业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方面总的情况较好,企业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去产能和环保治理工作,有计划、有预案,落实情况较好。
二、检查情况
29日上午,检查组一行7人首先对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开展了检查。在检查汇报会上,拉法基生产徐副总、陶副总以及销售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汇报。汇报重点为:1、公司按照市经信委和省环保厅的文件精神,在错峰生产及环保工作方面进行了严格要求和落实,1至10月份停窑生产达100天;2、公司4家生产厂对文件精神作了进一步宣贯,并通过交叉检查的方式将工作落到实处;3、对2018年错峰生产等工作作出预安排。
随后,检查组对该公司生产现场进行了实地检查,对相关原始记录进行了查看,针对公司作出的停产100天时段及其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明确了去产能与大汽污染治理的概念和时间要求。
当天下午,检查组分别对成都市长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都钢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检查。长峰公司董事长陈香官、都钢钢铁副总经理熊全友等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汇报。汇报要点为:1、两家公司按照相关文件要求,2007年停产时间达半年;2、长峰公司投入约8000万元资金,对环保设施等进行了改善;3、两家公司负责人表示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全力配合和进一步落实限产和环保工作。
针对企业汇报情况,唐荣调研员提出:成都市在环保工作方面执行的是特别排放值的标准,因此企业在工作中要认真领会、严格执行;有哪些排放物,有多少排放量都要统计一下,要有预案。
31日上午,检查组一行分别听取了四川亚东水泥有限公司、四川兰丰水泥有限公司的情况汇报,并对公司提供的生产原始记录等相关材料进行了查阅。亚东水泥邱副总、销售负责人裴峰等作了情况汇报,亚东水泥董事长随后与检查人员交换了意见。汇报情况为:1、亚东水泥、兰丰水泥5条窑全年共停窑500天;2、在环保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改善与提高,累计投入近500万元;3、将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作进一步完善。
检查人员对亚东、兰丰公司工作落实情况分别提出改进意见和要求。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上述企业严格按照四川省经信委、四川省环保厅《关于开展水泥行业季节性错峰生产的通知》和市经信委相关要求,贯彻落实总的情况较好。同时也还存在有侍进一步强化落实的问题,一是企业对错峰生产与环境治理上存在一定理解上的偏差;二是在限产停产的时间安排上缺乏整体考虑。
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当即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企业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要拾遗补缺,不断完善,并对企业关心和提出的问题给予了解答和指导。
检查工作结束后,拉法基水泥、亚东水泥、兰丰水泥等企业已将有关错峰生产落实情况汇报材料书面上报市经信委。